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是一位经理人,12/14号接到主管领导口头通知,公司和我解除劳动合同,我的合同是2019年到期。我所在的公司在唐山,和当地政府关系非常好(我不是本地人)。招募我进来时,公司在录用通知单上明确说了,从所谈工资中,拨出部分作为绩效奖。16号公司人资总监找我谈话,我要求:1、公司不得找理由扣我的绩效奖,这本来就是我工资的一部分,但是人资明确告诉我,按照17年指标完成情况扣对应的绩效2、我要求至少赔付1月的赔偿金3、接触劳动后,是否允许我再入同行业,如果不允许,则依照劳动法,对我补贴人资回复我同公司领导沟通。可能的结果是:1、公司不会品赔我至少1个月的薪资,并且还会2、从绩效中扣除对应的绩效奖请各位老师指导我下,我该怎么办?我现在工作在唐山。备注,12/14号领导找我谈话,没有书面通知我,且告诉我下月10号离职。? 律师您好。<p><p>我是一位经理人,12/14号接到主管领导口头通知,公司和我解除劳动合同,我的合同是2019年到期。<p><p>我所在的公司在唐山,和当地政府关系非常好(我不是本地人)。<p><p>招募我进来时,公司在录用通知单上明确说了,从所谈工资中,拨出部分作为绩效奖。<p><p>16号公司人资总监找我谈话,我要求:<p><p>1、公司不得找理由扣我的绩效奖,这本来就是我工资的一部分,但是人资明确告诉我,按照17年指标完成情况扣对应的绩效<p><p>2、我要求至少赔付1月的赔偿金<p><p>3、接触劳动后,是否允许我再入同行业,如果不允许,则依照劳动法,对我补贴<p><p><p><p>人资回复我同公司领导沟通。<p><p>可能的结果是:<p><p>1、公司不会品赔我至少1个月的薪资,并且还会<p><p>2、从绩效中扣除对应的绩效奖<p><p>请各位老师指导我下,我该怎么办?我现在工作在唐山。<p><p><p><p>备注,12/14号领导找我谈话,没有书面通知我,且告诉我下月10号离职。<p><p>?

劳动合同纠纷
2018-07-20 05:21: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单位口头通知辞退劳动者,协商不一致给劳动者放假的话,劳动者有权拒绝,要求用人单位安排工作岗位,在劳动者书面要求安排岗位,仍然不安排的情况下,视为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了双方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分以下三种情况,可以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
    39、
    40、
    46、
    47、87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
  •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通过协商来处理,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提交辞职申请,无需批准,到期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如果受到强迫或者威胁,劳动者可以向有关主管部门投诉、举报或求助。
    如果是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以克扣工资、解除合同等相威胁,甚至是以暴力强迫劳动,那您为了自身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可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
  •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40条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否则需要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按照其他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需要支付补偿金或者赔偿金应当支付给劳动者,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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