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去年我开车在郑州发生了交通事故。对方是电动汽车,醉汉带人来,交通警察发行事故认定书的对方是全责任,现在我不能审查车,说事故还没有结束,请告诉我该怎么处理。

2021-04-03 08:1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 发生车祸后,经交警责任认定有一方全责的,交警会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会给事故的双方当事人做和解工作,和解成功,双方就签订和解协议。调解不成功,伤者一方可根据事故起诉侵权一方。
  •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拘役,并处罚金;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