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没有签订合同的民营企业有权扣除员工的剩馀工资吗?员工向上司提出退休申请,两人谈不拢,上司用剩下的工资威胁员工,一个月不做的话,员工就会生气,不想做下一个月,上司有权扣除工资,向员工要求赔偿吗

2021-04-03 11:4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法》第30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91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可以看出,无故拖欠职工工资,资方要支付拖欠工资、补偿金(25%拖欠工资额),必要时还要支付赔偿金(但要以造成实际损害为前提)。
  • 如果确实没有相应的绩效,当然是可以扣除的。关键看考核的规则。
  • 你好,要看公司是否有该规章制度,且该制度劳动者知晓,否则无权克扣工资,但是如果涉及刑事犯罪的话,公司可以开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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