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上班的老板发了半个多月的工资,剩下的应该在9月20号发。结果他联系不上。有人去看他,他拖回来说10月25号发工资。现在根本联系不上他,以后他办公室也没人。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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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等始终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包括劳动者的“工资获得”这一利益。
根据《劳动
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可以看出,无故拖欠职工工资,资方要支付拖欠工资、补偿金(25%拖欠工资额),必要时还要支付赔偿金(但要以造成实际损害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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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薪有以下途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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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这样还是联系不上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公告送达缺席判决,你取得胜诉判决后可以向法院提供对方财产线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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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