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服刑期满可以成为企业法人而不被剥夺政治权利吗?

企业法律顾问
2021-04-03 15:16: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人具有以下一般特征:
    一、法人不是人,是一种社会组织,是一种集合体,是由法律赋予法律人格的组织集合体。
    这是法人与自然人的根本区别。它可以是个人的集合体,也可以是财产的集合体。
    不以组织集合体名义出现在民事主体的,不能为法人。
    二、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通过自己的行为享有和行使民事权利,设定和承担民事义务。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三、依法独立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它有自己独立的权益,可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四、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可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区别法人组织和其它组织的重要标志。《民法总则》第60条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若犯罪行为危害国家安全,则应当剥夺政治权利;若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则可以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作为附加刑,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由法院在判决刑罚时附加适用。
  • 剥夺政治权利是附加刑,其特点是既能独立适用,也能附加适用。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被剥夺的政治权利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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