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车撞了脸上留下了伤痕,事故认定书是对方的全部责任,他是全部危险的,保险公司说只赔偿医疗费的过失费用,我脸上留下了伤痕怎么赔偿呢?

医疗事故纠纷
2021-04-03 15:40: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发生交通事故后,只要是属于合理的医疗费用,都应该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内进行赔偿。 但是,如果是通过协商要求保险公司理赔的,保险公司一般会要求扣除10-20%左右的非医保用药费用,不会全额赔偿。
    通常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该由交警队出具事故认定书,确定双方责任比例,然后根据受害人的实际花费数额,在事故车辆投保的保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超出保险限额的部分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 有交强险的话,由保险公司赔偿,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 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应该派人到现场勘察或到交通部门了解出险情况,同时对车辆进行定损,估算合理费用,并通知车主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处理事故车辆。对第三者责任的索赔,还应由保险公司对赔偿金额依法确定,并依据投保金额予以赔付。
    对于保户与第三者私下谈定的赔偿金额,保险公司可拒绝赔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