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已经拖欠工资三个月了,没有任何回复。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4-03 15:55: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
    劳部发〔1994〕489号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 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您好,对方拖欠工资可以及时追讨。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去投诉。
  • 你好,有证据的话可以直接提起仲裁,要求对方就拖欠工资承担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