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发生了车祸,没有人员伤亡,但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合理吗?

2021-04-03 16:54: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赔偿的项目费用包括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
    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规定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中。
  • 在交通事故引发的民事诉讼中,在受害人构成残疾乃至死亡的情况下,才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得到相应赔偿金额。所以,如果构成残疾,就可以由受害者本人或者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要求残疾精神损害抚慰金。
  • 实践中,发生车祸事故后,有孕妇遭到流产损失的,是否能获得精神损害赔偿需要根据车祸事故的责任确定。如果是因为孕妇自己开车出车祸,经认定责任在孕妇这边,孕妇即不能请求对方承担精神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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