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3年县里对社区进行棚户区改造及新农村建设项目,对涉及拆迁的住户在安置区内按每个承包人口划地120平米进行安置,但是2016年的时候州里为了打造旅游城市,提升城市品味,集约土地资源,禁止划地安置,而是出了两个安置方式:一、选择开发商建设的安置房,每个承包人口130平米住房、40㎡商铺、一个停车位,二、集中合建,每个承包人口划拨200㎡土地,按照同意规划、同意建设、同意管理的方式进行建设。

出现这种情形,政府的安置政策合法吗,如果不接受后面提出额两种安置方式,该怎么办?

2018-12-31 11:57:0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征地拆迁补偿,到底是按照当地标准还是国家标准?2011年1月21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颁布实施,自此,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必须按照市场价补偿。而集体土地上拆迁,目前没有直接的法律依据,主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就土地征收补偿适用问题作出了规定,“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补偿不能直接适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但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补偿标准予以补偿”。
  • 房屋买卖的过程中,开发商拆迁涉及很多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开发商拆迁前需要什么手续?开发商首先要具备开发资质,《开发资质证书》,工商税务当然是必备的。

    开发特定项目时,针对特定项目还要有如下证件:
    1、政府立顶批准书。
    2、土地使用转让协议或土地使用划拔书 或其它相关土地使用权手续。
    3、土地规划许可4拆迁许可证。
  • 依据《土地管理法》农业人口可以分配宅基地,宅基地属于集体土地性质。
    1、在宅基地上拆迁的安置房通常仍然是集体土地宅基地性质,安置房属小产权房。
    2、有些地方由于城市化进程较快农民已经失去耕地,村庄成为城中村,在拆迁改造时由于住宅房仍属集体土地性质,土地不予补偿,房屋只补地面上建筑的重置价,拆迁后农业人口转为城镇人口,在拆迁安置时由政府划拔土地建房安置,其房屋性质相当于经济适用房性质。
    3、你要分清是哪种情况,如果属第一种情况这种房屋买卖不合法,属于第二种情有些是有交易时限的,通常要取得产权五年才能交易,还要补缴土地出让金。随着农村土地流转政策进一步放开,需要关注政策的变化来决定这类房屋的买卖合法性。
  •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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