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亲哥向我同姓的叔借了15万,担保人是我签的字!钱是我同姓叔借了一个姓王的人的,在借条上出款方是姓王的人的名字。借款方是我哥的名字,担保人是我的名字。因某种原因我哥暂时没有偿还能力。与我那同姓叔闹翻。现我那同姓叔要求我偿还,并起诉我哥与我一同诈骗。我在签担保人时,我哥与我那同姓叔说是合伙开公司每人15万(并在借条上写有利息2分,实际上我哥每月清6分的息给我那同姓叔,我是后来他们两闹翻后才知道。)我当时以为他们是用来开公司,再说这同姓叔跟我爸认识十几年应该没有问题,叫我签名,我正好有急事,便在匆忙的情况下才签的字。具体什么内容都没有看清,后来才知道上面出款人是别人的名字。现还款期限还没有到!请问我有什么法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