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爷爷奶奶育有3个儿子,三个儿子又各自生了一个男孩,1995年我爷爷因病去世,

没有留下任何遗嘱,2000年左右房屋改革,我奶奶用工龄(谁的工龄待落实,记忆中是我爷爷的工龄买的)

加一部分现金买下了我爷爷单位当时的公房(公房使用权是我爷爷),房产证上是我奶奶的名字。

2016年我奶奶将房产证的名字变更为最小孙子的名字(也就是三叔的孩子)。

请问,我奶奶这样做,符合现有法律的规定吗?有没有侵犯三个儿子的权利?

如果是我爷爷的工龄加现金买的房子,三儿儿子有无继承我爷爷工龄折算部分的房屋的权利?

谢谢各位专家解答。

2018-12-31 12:46:5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产证名字是老公的,老婆签门面租赁合同,一般来说是有效的,但是需要注意以下情况:
      
    1、租房时,租房户应该看房主的结婚证,看看房产证颁发日期是否晚于结婚证颁发日期。
      
    2、如果房产是属于丈夫个人所有,妻子无权往外租房子。
      
    3、如果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妻子往外租房,应该征得丈夫同意,有丈夫的授权委托书
      
    4、房产证是丈夫的名字,如果没有丈夫的同意,女方签租房合同没有法律效力。
  • 房产证抵押后可以变更债权过户。需要经过抵押的银行授权同意才可以。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对债权人以一定财产作为清偿债务担保的法律行为。贷款抵押房屋是指,为取得资金将房屋抵押给他人并办理了抵押权登记的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已贷款抵押的房屋,是否能过户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区别对待,在符合一定条件情况下可以办理买卖、继承、变更登记等过户手续的,以下举例说明:
      
    一、在抵押期间的房屋,如果办理买卖过户手续(转移登记),需要经过银行的同意,由买卖双方及抵押权人(银行或金融机构)共同申请办理过户手续。也可以经银行同意先还清款项解除抵押后再行办理过户手续。
      
    二、在抵押期间的房屋,属夫妻婚后取得的共有财产,申请办理共有的,经银行同意,由夫妻双方和抵押权人(银行或金融机构)共同申请。在抵押期间的房屋,属夫妻婚后取得的共有财产,离婚后欲办理更名(离婚析产)的,也需经银行同意,由原夫妻双方和抵押权人(银行或金融机构)共同申请。
  • 你好 孩子的抚养权你可以去争取,法官会根据你们两个人的具体情况来判断孩子归谁的,当然你也可以主动要求的。另外关于房产,只要是要看你老公公有几个子女,是否将这套房子全部给你先生,如果他有兄弟姐妹几个,并且你公公没有直接将房产交给你先生,那就要等他们分割好了以后,你才能和你先生那边在进行分割等等。
    如有需要,可以进一步电话联系面谈。
  • 第一,写一份申请,陈诉清楚改名的正当理由,以及改名的必要性,这里一定要诚恳。
    第二,把申请和证明、现用身份证、户口本等一起拿到辖区派出所申请改名,民警会调查你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
    第三,民警调查通过后会写明你无违法犯罪记录,并签字。会让你去找所长签字。
    第四,拿上民警签字后的申请和你的证明材料去找所长签字。所长看完申请和证明后会签字,也可能会让你去找局长签字。
    第五,根据指示拿上申请材料找所属分局或市局的负责局长签字。局长看到所有申请、证明、调查材料没有问题后,一般就会给你签字。
    第六,这个时候再把申请材料拿回派出所,派出所看到局长批示同意改名为你的新名字后,会让民警给你把户口等档案的名字改了。
    第七,一个月后你再拿上户口本等去申请办理一个新名字的身份证。新名字一个月后才能办身份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