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拥有一套房子,婚后将此房子出售得钱款购买另一套房子,如果有证据证明前一套房屋属于婚前财产,婚后将这套房子出售再购买了现在的这套房子,,那婚前财产在婚后产生了增值,那这部分增值部分是否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吗?

2018-12-31 13:13:1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前房产,是指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购得的房产。婚前房产是夫妻一方出资所购还是夫妻双方在结婚前共同出资所购的不同情况,这对房产增值后增值部分的分割至关重要。
    对于婚前房产,若属于夫妻一方婚前所购,则属于法定个人财产,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前房产)在婚后产生孳息和自然增值,也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也就比如说,一方婚前有一套房子价格为100万元,离婚时因市场因素涨到400万元,其中300万元就属于自然增值,在离婚时无论是自然增值部分还是婚前房产本身,都是属于婚前一方所有,不存在说婚前房产增值部分可以分给配偶另一方这一说,在法律上也没有这样的规定。

  • 一、婚前个人财产的范围  婚前个人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以下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的范围: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婚前个人财产如何认定  如何认定哪些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以下是具体的认定方法:  
    1、判断是否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是在结婚之前还在结婚之后。  如果财产权的取得在结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项财产,其性质也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比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继承,遗产在婚后才分割,该遗产虽然是婚后所实际得到,但其所有权在婚前就已经取得,所以应认定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2、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也就是说,法律对于婚前个人财产进行正常的保护,但同时也会防止一方借婚前个人财产之名来侵犯夫妻共同财产。
  • 1,结婚前买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2,结婚前付了首付,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
    3,结婚后买房的,无论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谁出了首付,谁支付的更多,房子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希望回答对你有帮助。
  • 婚后,一方用婚前个人财产,取得房产,该住房属于这一方所有,离异的话,住房产权不参与共有财产分割。 这一条对另一方不公平!合理解释是,没错,住房产权在事先有书面约定前提,才属于这一方婚后个人财产。
    没有约定,住房产权还是婚后共有,一方是婚前财产购买,那个属于债权关系,和产权无关!另外,就算该住房产权属于这一方个人(有约定前提)但是,该住房婚后产生的收益,增值部分,应该属于婚后共有财产,一家一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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