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现在感情不合,想离婚,想分配财产,我们是结婚买的房子,买的车,登记是用的名字。这是否是共同财产。

离婚
2021-04-04 00:51: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后买的房子原则上时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一方用婚前财产购买的且登记在其一人名下的认定为其个人财产或者是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只登记在其子女名下的情况下外,都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一般来说,婚后购买的房产,是夫妻两人共同出资的,无论出资比例,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至于其它形式筹集的购房资金,则根据其资金的来源,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子女一方名下,该房产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对方无权请求分割该房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