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丈夫家庭暴力严重,分居近三年,感情破裂,威胁我,没有财产纠纷,有儿子,他死活不离开,我不能和他一起生活,我要起诉离婚吗?

离婚
2021-04-04 00:52: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是家庭暴力。离婚诉讼一般需要提交以下材料:①婚姻关系证明;②离婚理由的事实证据(比如这次你夫对你进行家庭暴力的证据);③子女情况的证明材料;④家庭财产清单及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如果财产已经转移,应提供转移处所有关证据;⑤双方经济收入的证明材料;⑥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 你可以要求多分财产,并提出赔偿,因为你的丈夫属于过错方。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二十八条规定: “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 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没有财产纠纷,原告只需要携带离婚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及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可。
  • 您好,如果您认为双方感情已经破裂无法共同生活,就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