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和他离婚,结婚一年多没有共同财产,有一岁零两个月的男孩,我在老家是单亲家庭,母亲已经70岁左右,经济条件差,我的经济收入也一般,我想赢得孩子的监护权吗?孩子的男人不想养育我,他为孩子打好招牌,剥夺我对孩子的探视权,他有权剥夺这个探视权吗?

离婚
2021-04-04 01:43: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探视权主动实现难。婚姻法仅笼统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但对行使探视权的方式和时间未加以明确规定,而是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实践中,常常出现监护一方坚持不让对方探视,或双方对探视的方式、时间、地点和频率等无法达成一致,探视权往往难以主动实现的情况。

  • 1、《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父或母,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孩子,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2、《婚姻法司法解释
    (一)》第二十六条规定:未成年孩子、直接抚养孩子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孩子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
  • 探视权从法理上来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视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所以,探视权是不能被剥夺的,只能被中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