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怀孕,现在男方不同意。打掉孩子可以起诉男方要求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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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在您怀孕期间,对方提出
离婚,法院不予受理;但您提出的,不在此限。理由如下:根据《婚姻法》第34条的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另外,如您由于流产导致无法怀孕,您可以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能够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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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要求赔偿,担保人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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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犯法,不需要赔偿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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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