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两年前离婚的时候,女孩子商议为女性抚养,男性不支付抚养费,但女性不能抚养,一直由男性抚养,女性不支付任何费用,现在男性想变更抚养权,但女性不同意,请告诉我如何起诉。谢谢你。

离婚
2021-04-04 07:52: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应向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一般有两种:按月给付和一次性给付。 按月给付是考虑到父母的收入一般是按月结算的,所以按月给付抚养费比较方便,而且按照生活周期给付有利于保障子女正常的生活。
    一次性给付是在非抚养方的收入不稳定或居住地不固定,可能长期拖欠抚养费的情况下使用的一种支付方法。
  • 根据规定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变更,双方协商不成的,起诉处理。起诉变更孩子抚养权要具备的条件如下:
    1、原抚养人没明抚养能力。
    2、原抚养人有家庭暴力倾向或其它不良品质,对孩子教育不利。
    3、原抚养人犯罪被限制人身自由的。
    4、原抚养人再婚而不和子女一起居住交由别人抚养的。
    5、原抚养人有其它违法行为而侵犯子女权利的。如不让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 变更抚养权时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但是法院是否会支持要看具体的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