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起诉离婚要求每月支付一千人的抚养费,但我没有工作,没有固定住所,背着母亲的手术费的债务5万元,想每月支付500元的抚养费,他家不同意。孩子每月的药费是630元,我可以给他500元吗?我想问问夫妻之间的债务,是指母亲手术的医疗费,是否一起偿还

离婚
2021-04-04 10:27: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二人共同对外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二人共同负责偿还。
    2、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人共同对外所负债务,一般认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二人共同负责偿还。但如果夫妻另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夫妻之间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且债权人知道的约定的,则属于夫妻一方的债务,另一方不负偿还责任。关于抚养费,一般是可以按抚养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 诉讼期间的债务是否应由夫妻共同偿还,要看夫妻有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和该债务有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果在诉讼期间产生的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了,或者双方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则属于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反之,则属于一方债务,由借款方一人偿还。
  • 一般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