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今年20岁,被前男友多次殴打性侵逼迫我威胁我,还转走了我卡里的900元钱,之前我多次有了自杀的想法,在朋友的劝说下我鼓起勇气去报警了,但是我没证据证明不了他逼迫我跟他发生性行为,但我现在才知道我怀孕了,我该怎么办?

2018-12-31 14:45:4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性侵犯一般是指任何非意愿的、带有威胁性质的、并与性相关的攻击行为,如性骚扰、强奸等。通常,性侵犯可分为非身体接触:如对青少年说下流的话,开性玩笑、打性电话骚扰;向青少年暴露生殖器;以及身体接触:如触摸青少年身体的隐私部位或令人反感的部位,实施性暴力等。  目前,关于性侵犯通常女孩子的发生比率明显高于男孩子。世界卫生组织报告的一项在6个国家的调查表明,36-62%的性犯罪受害者是年龄低于15岁的青少年女性。对于未成年的青少年来说,由于正处于生长发育时期,身体各种机能、性器官以及情感都尚未发育成熟,任何性侵犯行为都会造成极大的身体和心理伤害。  性侵犯是非意愿性的,对青少年造成的伤害,常常是难以消除,有的可持续至成年,甚至对受害者的终生健康和生活幸福罩上阴影,产生负性的消极影响。  青少年一旦遭遇性侵犯,应注意:  
    (1)尽快报案,记住罪犯长相、特征,配合公安机关尽快抓住罪犯,用法律来惩治罪犯。  
    (2)注重证据的保存,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罪犯精液采集等工作,采取措施,防止受孕。在强奸发生后,要尽快到医院的计划生育门诊就诊,防止因受孕而带来更大的伤害。  
    (3)预防性病。被强奸后,要及时去医院做必要的检查和治疗,以防感染性病。  
    (4)社会和受害者的父母要帮助受害者从困境中走出来,把身心伤害减少到最低程度。  
    (5)必要时可与学校、社区、公安、律师、社会救助机构、青少年保护机构、有名望的心理咨询机构等取得联系,以寻求更有利的外界援助。
  • 如果造成轻微伤,属于治安案件;如果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涉嫌故意伤害罪,要负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1,《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第三十九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第四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2,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可知,你们家长可以要求打人者的家长及学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可以向警方报案,追究打人者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 第一百一十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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