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欠钱不还,通过执行局强制执行,执行局查被告名下没有钱,原告怎样才能得到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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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对方无力偿还的,可以先中止执行,待提供财产线索或发现财产时恢复执行。但执行程序中经查,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也无履行能力,经济困难,甚至连生活无法维持,法院会裁定终止执行,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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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无力偿还的,申请人可以等被执行人有财产时,再申请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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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被执行人没有给钱,拒不执行判决结果的情况,依法应当由人民法院的执行局或执行庭进行处理。法院一般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由具体执行员及时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冻结对方银行账户,查封其财产、依法划款等。
对于恶意拒不执行的严重情况,还可以依法追究其拒不执行裁判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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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