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不吸毒,也没有犯罪记录,家里无缘无故出现2克冰毒,被人陷害,有人举报被抓了,是不是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找出举报人

名誉毁谤
2018-12-31 14:50: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吸毒在我国属于违法行为,但不属于犯罪,会被处治安管理处罚或强制戒毒。
      吸毒者,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但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吸毒的,在上述幅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 吸毒指采取各种方式,使用一些具有依赖性潜力的物质,这种使用与医疗目的无关,其结果是滥用者对该物质产生依赖状态,迫使他们无止境地追求使用,一旦吸食成瘾,将无法自拔。
    由此造成健康损害并带来严重的社会、经济甚至政治问题。
    现在有不法分子说吸冰毒不会让身体上瘾。引诱青少年走入歧途。这种观点是绝对错误的。
    每一个人都要有决心要坚决抵制毒品。吸毒者结局多是家破人亡或被关入戒毒所或者因大量吸食毒品自身而亡。
     《禁毒法》第三十八条 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 吸毒触犯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扰乱了社会管理秩序,是属于行政违法,只会构成行政责任,留下违法记录,并不构成犯罪,不会有犯罪记录。违法记录包括:治安行政罚款、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收容教养(包括劳动教养)、强制隔离戒毒(含强制戒毒)、责令社区戒毒(含限期所外戒毒、社区康复)等行政决定;犯罪记录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等刑事处罚决定;已构成犯罪,因犯罪情节轻微,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或者法院作出免予刑事处罚的生效判决。
  • 羁押期满,案件尚未办结并且释放后不至造成社会危害性的犯罪嫌疑人给予取保。取保不代表不会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此期间建议聘请律师或者申请法律援助,找出无罪的证据,或者争取打成携带毒品。
    罪名会轻很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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