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05年10进厂,09年12月底公司强制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公司应该给我几个月的补偿金和赔偿金?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4-04 14:23: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出现下列情况的单位可以不补偿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除此以外,其他情形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都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 经济补偿金是您的单位对您解除劳动合同时,才会给予您经济补偿;或者是您与您单位经过协商给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您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又没有合理理由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谢谢。
  • 你好,如果是你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没有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提出解除,应当支付补偿金,补偿金是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乘以工作年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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