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欠我十万,我不还。我不是离开银行取钱的。

2021-04-04 15:03: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起诉对方要求返还。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债务人借钱不还的,朋友没有偿还义务。大多数情况下亲友出于道德帮忙还债不是法定的义务,但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是未成年人的,由监护人偿还。还有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可以要求其配偶偿还。
  • 朋友借钱不还的,出借人可以先与借款人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追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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