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总是无所事事。我不工作。我钓鱼三天,晒网两天。我总是要钱。我必须把他欠的钱还给他。我欠他的钱他一毛钱都不还,还得花钱。我不会得到这张愚蠢的卡片。我一定要得到它吗?我拿了这张卡吗?他用他的钱。我真的无法偿还我的话。这也引起了人们的兴趣。一个月还不了两千元。我受够了。我想离婚。

离婚
2021-04-04 17:45: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正规民间借贷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超出即为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如果你放高利贷 而借款人又没及时还钱,告到法院 即使法院受理了 也只能判借款人偿还你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的利息,4倍之外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你的问题应该还涉及到法院判决的执行问题,如果你赢了官司,在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无财产可供执行,你可能仅仅赢了一纸判决。
  • 没有偿还能力不还款,一般不犯法,可以协商解决。《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 借款人借钱逾期不换的,属于民事范畴,一般是不犯法的,可以协商解决或者起诉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