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某小区的一名业主?我们小区安装了刷卡式开关门,不交停车费就没有进出卡(2012还没有安装此设备),2012年我交了一年的停车费,物业给了我一个停车位。但是签合同的时候我发现合同上写着车辆停放在小区发生刮擦·被盗等与物业公司无关我很是不解?我想知道小区物业这样的作法是否合法·合理?我们业主的权益是否有保障????????????????谢谢尽快给予答复???敬礼

2018-12-31 16:07: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对物业费诉讼时效分析,时效一般是2年时效期间。 是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有该权利起2年内不行使的,丧失胜诉权。 你所说的事实符合一般诉讼时效期间2年。 若这期间物业一直催缴,通过其他方式行使。
    以该行为最后一次行使完毕时起算。 就是说如果物业在一直积极的行使权利,请求你的给付行为,那么期间行使一次就发生一次诉讼时效中断,2年期限从该行为结束之日起重新计算。
    物业收取费用,就应该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若怠于履行维护,维修,管理,养护义务,或没完全履行义务。业主有权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该条的规定直接确定了物业管理公司的安全保障义务,属于法定义务。如果物业公司的公约也明确承诺对业主的人身和财产进行保护,属于合同义务。民法通则》106条规定:“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由于过错侵害国家集体财产以及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另外即使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物业公司是否进行赔偿,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看双方签定的合约中,关于物业管理公司应该执行的有没有执行,如果物业公司在合约中承诺应该有的服务没有做,或者做的没有达到标准,那么属于物业公司违约,物业公司应该进行赔偿。
    如果物业公司严格按照合约履行了它的服务,则不承担赔偿责任。业主失窃,物业公司是否有责任并不能一概而论,而要看具体情况,最关键的是要看物业有没有过错,是否尽到守卫、巡查的责任等。
    举例说,北京一小区围墙倒了两天,物业公司没有及时砌起来,有业主家中被盗,起诉到法院后索赔成功。
  • 一般来说,物业公司是否对车辆负有保管义务,取决于在车主和物业公司之间是否形成保管合同。这种保管合同可以是合同约定的,也可以是事实形成的。保管合同依法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果双方对相应的保管形成了一致的意思表示,而且寄存人已经把保管物实际交付给保管人,保管合同生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