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今年7月27日离婚了。离婚时的协议书是这样写的。一两个人没有外债。两个人的债务全部清算。没有共同的财产。两个人养育自己的孩子,没有共同的孩子。3如果我再婚的话,离婚前给我带来的11万日元的钱会被退还。如果孤独老了,我就不用还这笔离婚费了。就是这样。现在他五月份买了保险。他是投保人。他可以向保险公司退款吗?

离婚
2021-04-04 19:18: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前的借款行为分为以下2种情况:
    1、婚前借款,用于个人支出属于借款人的个人债务,离婚婚后由其个人负责偿还。
    2、婚前借款用于婚后生活或生产经营的,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由夫妻共同承担偿还责任。但前提是借款人能提供证据证明婚前的借款是用于婚后的共同支出。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法院关于婚姻法的解释》二  第二十三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 婚前财产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即夫妻不论结婚经过多少年,一方婚前财产仍归一方所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