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丈夫和我商议离婚,孩子由丈夫抚养,但他没有抚养,我可以恢复孩子的监护权吗?

离婚
2021-04-04 19:48: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离婚后孩子可以共同抚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 双方离婚后,在不影响孩子生活的情况下,可以协商轮流抚养。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