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别人用言语侮辱人,威胁用暴力打人怎么办?

2021-04-04 19:55: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应该及时向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反映,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采用“软暴力”手段,使他人产生心理恐惧或者形成心理强制,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可以定罪处罚。
  • 被威胁恐吓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建议注意人身安全的同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处理,公安机关有权对行为人处以最高10日的拘留和500元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行为人将涉嫌寻衅滋事罪或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被害人可以搜集相关证据向当地公安机关提起刑事控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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