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7月我朋友被人打伤头部,有1.3cm?的伤口,流了好多血,打时无旁人在场,8小时后送医院,送医院时头痛,头晕,恶心,吃不下饭,睡不好,怕光。在三级(县)医院住院7天,CT头部检查正常;症断:脑外伤。出院后头还晕,每天要睡13小进左右,耳鸣,到二级医院继续门诊,多位医生症断:脑震荡,脑外伤综合症。在二级医院MRI检查也是正常。(我朋友曾在三年前生过精神分裂症,吃了二个半月的药至今天没有复发过当时请过三个月的病假,后来病俞一直在原单位原岗位上班。)请问我朋友是轻伤还是轻微伤?

2018-12-31 16:39:0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轻微伤一般是不构成犯罪的,因此也就不会涉及刑事责任等
  •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按《刑法》第234条规定处罚;故意伤害致人轻微伤,不构成刑事犯罪,按《治安处罚法》第43条处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赔偿需要看具体病例和票据的。具体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一旦构成轻伤那么涉嫌故意伤害罪的,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拘役的,同时受害者可以要求民事赔偿的。
    建议积极赔偿,取得对方谅解这样可以争取从轻处罚的;
  • 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法律规定:
      
    一、《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