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有两个孩子,男性婚内外遇与他人同居,有第三个孩子,女性主张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孩子的监护权如何判断,孩子的监护权应该由谁出,应该出多少,在南京

离婚
2021-04-05 04:46: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所谓"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如果以夫妻名义了,则构成重婚。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所谓"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的14项内容中与现行《婚姻法》不冲突的情形。
  • 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一般两周岁以下孩子,原则上跟随母亲生活。
  • 首先孩子的抚养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考虑到夫妻双方均有抚养义务,两个未成年孩子很多情况是一人抚养一个。总之,子女抚养权的确定主要考虑是否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