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现实情况:

1:家中房物是父母亲共有财产,房产证土地证名为父亲,现父亲病故。父亲生前有自书遗嘱,明确在他逝世后家中房产及钱款归母亲所有,但遗嘱没有公证。

2:现母亲在公证处立下公证遗嘱,内容为她走后,房产中依法属于她的的份额归小儿子王雷所有。

3:母亲在世期间,现在为避免矛盾激化,也为了好好地让母亲安度晚年,不打算做房产分割。

4:有两个子女:长子王刚、次子王雷。

问题是,以后母亲去世,房产中有多少可以属于母亲的依法份额给小儿子继承

1:母亲去世后,她失去对父亲份额中的继承权,父亲的份额由两个儿子均分。这样

次子的继承份额=1/2(母亲在共有产权部分的份额)+1/4(次子继承父亲份额中的一半)=3/4;

2:母亲去世后,她对父亲份额中的继承部分由次子继承,这样

次子的继承份额=1/2(母亲在共有产权部分的份额)+1/6(母亲继承父亲份额中的1/3)+1/6(次子继承父亲份额中的1/3)=5/6

3:法院认可父亲的自书遗嘱关于房产归母亲所有部分,次子的继承份额=全部房产

2018-12-31 17:35:0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子女的财产父母有权继承,父母的财产子女有权继承,前提是法定继承处理遗产。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 你好:第一,我国法律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股份红利属于遗产范畴,其继承人有权继承。继承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第二,如果有证据证明房产是你父亲出资购买的,系你父亲个人财产的话,那么该房产就属于你父亲个人财产。
    如果不能证明,那么该房产是你爷爷、奶奶的夫妻共同财产。对于该房产分割,应当先将房产的一半分出为你你奶奶所有,剩下一半的由你奶奶及你奶奶的子女依法分割。你父亲早于你爷爷去世的话,那么你享有代为继承权,只能继承你父亲应当继承遗产的份额。
    第三,你奶奶所享有的该房产份额系你奶奶的婚前个人财产。
    由于你奶奶再婚,按照法律规定,将来一方不在时,另一方都有继承一方所享有的财产权利。建议还是立份遗嘱。
  • 子女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处分因继承取得的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家中独子继承父母的房产,在继承开始时就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并不需要办理过户手续。
    但是如果其欲对该房产进行处分,如将该房产转让、赠与给他人,那么必须先办理其为该房产所有人的物权登记。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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