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同居五年?他说要娶我,我却离婚了?他走了?我呢?

离婚
2021-04-05 14:08: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同居期间购买的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按婚前个人财产处理。 除非有特别有力的证据,证明双方都有出资,才会考虑分割财产。 婚后购买的财产,才按婚姻共同财产处理分割。
    未婚同居,因为没有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财产分割基本上是各拿各的。,也就是说,个人的 财产归各自所有。有结婚证的离婚财产,因为是共同 财产。一般是平均分割。
  • 分居三年离婚,可以通过协议离婚,协议不成也可以诉讼离婚,需要提供可以证明分居三年的相关证据,法院认定是感情破裂的情形调解无效后会准予离婚。
  • 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