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今年17?在上个月时参与聚众斗殴?其中我朋友这边有两个人拿棍子?对方是有一个人拿刀?我朋友这边是先被刀扎伤?后来对方有人被棍子打伤?对方是重伤?我朋友这方是轻伤?我朋友在此期间没有参与打架和叫人?他只是在里面站着来的?上个月被派出所带走?关了36小时做笔录?后来被放出来了?但仍有人被拘留?今天分局打电话叫我朋友回去了解情况?请问根据上述情况来看?我朋友会不会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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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聚众斗殴打架的刑事问题,具体依据下列法律进行确定: 刑法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罪定义、量刑】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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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292条 定义聚众斗殴罪,是指出于私仇、争霸或者其他流氓动机而成帮结伙进行殴斗的行为。 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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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斗殴导致双方都有轻伤,双方都要从重处罚。聚众斗殴是行为犯,不以伤害后果为立案前提,伤害后果只是从重量刑的一个情况。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罪;
故意伤害罪;
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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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聚众斗殴罪,只要参与了,不管有没有动手,都构成犯罪了,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法律依据:《刑法》(1997修订)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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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