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的车在重庆被追尾,对方全责,后来拖车回我武汉4s店修理,可是对方保险公司说拖车费只理赔重庆到南通这一部分路段,只赔付事故发生路段的拖车费,您看这是否合理,谢谢您

保险赔偿
2018-12-31 19:22: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赔偿的项目费用包括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
    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规定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中。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情形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保险责任限额内不负赔偿责任:
      
    1、受害人的故意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例如:自杀、自残行为,碰瓷等等;
      
    2、《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款中规定的保险车辆本车人员、被保险人;
      
    3、因发生交通事故而导致的仲裁或诉讼费及与之相关的其它费用;
      
    4、间接损失,例如:车辆因碰撞而价值减损。

  • 1.车子不要动,直接报保险公司,如果保险公司让你自己拍照然后去理赔中心,这也没问题的。
    2.如果你买的保险为不计免赔,不在现场也可以报警,让保险公司赔偿,但是只赔偿70%。

    自己车子损坏的话要看你有没有买商业车损险,普通的交强险只是对第三者的赔付,如果你撞的门坏了事可以赔的,买了车损险的话直接在现场报保险公司,查勘员到现场拍照以后就可以全额赔付了。
    首先要确定车子已经通过年审,而且不是酒驾哦,要不保险公司是不赔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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