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协商离婚后,对方没有按照协议书的内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多次听说没有结果,可以起诉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吗?这样的起诉费用大吗?胜诉后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起诉期间的费用吗?

离婚
2021-04-05 15:1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法律的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分为:  
    1、定期给付。根据父母的职业情况,抚养费原则上应定期给付。有固定收入或虽无固定收入,但每月都有相当收入的父母一方,应按月给付孩子的抚养费;从事农业生产或收入较高的父母,也可以按季或年给付。  
    2、一次性给付。有的情况下,抚养费也可一次性给付。例如当事人有充分的经济能力,有条件一次性给付孩子抚养费的;除此之外对于涉外、涉华侨、涉港澳台同胞的离婚案件,子女抚育费一般都做一次性给付的处理,以免日后发生执行困难。  
    3、以物折抵。特殊情况下,当事人无法以现金支付抚养费,可以以物折抵。主要适用于没有经济收入的一方或下落不明的一方,按照确定的抚养费数额,用属于无经济收入一方或下落不明一方的财物,以相当的数额,折抵抚养费,交付抚养子女的一方。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法律赋予子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原定数额的要求,也就是抚养费数额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是可以变更的。增加的数额应经过相应的程序给予解决,可以双方协商,也可以由法院以诉讼程序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