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朱律师你好,我想问下老公和前妻离婚后房子和孩子归他所有,房款2015年已经付清!2016年5月我们领完结婚证11月份他就把房子过户给我单独所有了,现在他想离婚房子算谁的?要是我提出离婚房子算谁的?

离婚
2018-12-31 19:45:1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一年后,发现前妻隐瞒夫妻共有财产可以起诉。
      《婚姻法》规定:
      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 婚外情提出离婚的,若有证据证名配偶与他人同居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损害赔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达不成协议,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您有权要求分割一半的财产,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工资收入、继承所的财产、所购置的财物等。
    您需提供证据证明房屋是婚后盖的,如证人证言、村委村证明等。 人民法院从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条件和抚养能力等情况确定抚养权。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应考虑子女的意见。
    建议您收集证据证明您对子女的成长、教育、日常生活照顾等有利的情况积极争取子女的抚养权。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需给付抚养费,抚养费给付到子女满十八周岁止,按其月工资的20%-30%给付。
  • 根据相关法律条文,涉及到房产名字时的房产分割可大致分为如下四类:

    1.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2.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3.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

    4.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