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是通辽人。在鄂尔多斯可以离婚吗?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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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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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离婚手续一般应在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但若有的夫妻常年在外地生活工作,双方感情不和想要直接在当地离婚的话,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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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是协议离婚,一般认为是双方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既可以到原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部门,也可以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起诉离婚一般在对方户籍所在地法院,对方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在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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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