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离婚案件的上诉人,一审离婚,两个孩子由我抚养。现在男子上诉要求拒绝抚养费,如果我不同意,就争夺孩子的监护权。我该怎么办?二审已经受理了。我可以代替亲戚出庭答辩吗?

离婚
2021-04-06 07:33: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没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还能够维持,有和好的可能,即使一时调解无效,也不能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无论是法定代理人还是委托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负有赡养、抚育、抚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
  • 民事诉讼聘请了律师,当事人可以不出庭。除了离婚等涉及当事人人身关系的案件需要当事人必须出庭之外,其他都是可以由其代理人出庭的。离婚案件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