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与甲方签署委托运营推广协议,甲方私自改变运营方案,增加我方推广运营难度。这个算不算违约?

2018-12-31 23:57: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2,"采取补救措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3,"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三,房屋租赁合同中,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不存在,"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的请求。
  • 对于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人有解除权。
    委托代理协议依法是跟律师事务所签订的,所以应该拿着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去律师所,向律师所负责人反映情况,要求解除代理协议。按照规定,如果不是因为律师的原因造成的,律师费是不退的。
    但是委托人可以与律师所协商退费的问题。根据《律师法》规定,在解除委托关系前,律师必须采取合理可行的措施保护委托人利益。
    办理解除代理协议时,应该与律师事务所签定解除协议,取回留存在律师所得相关证据原件,并写好签收收条。
  •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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