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车前两天被撞了,对方全责。我现在不给钱怎么办?

2021-04-06 08:37: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损害赔偿调解
    第六十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第六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合法、公正、自愿、及时的原则,并采取公开方式进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
    调解时允许旁听,但是当事人要求不予公开的除外。
    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口头通知的,应当记入调解记录。
    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一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
  • 开车撞了受伤的,及时报警和把受伤的人员送往医院。
  • 被撞的建议报警处理,由交警划分事故责任,根据责任比例进行赔偿,不愿承担赔偿责任的,可以请交警调解或者起诉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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