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共到了一个月班,如今不想上班,压了二十天薪水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4-06 09:2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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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
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完全可以提前3天申请离职,办理离职交接手续。至于薪资,在劳动合同里就应该有规定试用期薪资的,按实际出勤天数发放就是了。如果没有在合同里规定,那么按照同工同酬条款,公司给你支付的薪资不得低于公司内部同岗位人员的最低薪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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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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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劳动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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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