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是一位来自农村家庭的男生,今年25岁。结婚已有4年,育有一3岁的女儿。现在妻子提出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对方没有争取,不过我本来也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我们是小城市,妻子在苏州工厂上班,月收入4000以上。

??我并无存款,我的工资都用来维持日常生活了,妻子的工资自己保管。存款数目不详。现在我们已经分开一年多了,期间都是各自生活,并不了解是否转移了财产。

???我争取过要跟妻子过,妻子执意要离婚。现在我有两个问题想问一下

???1、现在的抚养费应该怎么算呢?

???2、妻子的工资算婚后财产吗?如果是,应该如何分配呢?

离婚
2019-01-01 01:40:5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后共同财产。一般是平均分割的。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你好!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取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原则上是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共同债务均等承担,照顾主要体现在双方都争取同一个实物时的优先和在比例上的些许倾斜,区别不大。
  •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因此需要由法院根据你提供的证明对方有婚外情的证据,并结合实际情况来判断。
  • 离婚时,男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其可以少分或不分。女方应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