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可以去外地离婚吗?你要去哪个部门?

离婚
2021-04-06 13:13: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双方办理离婚的,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母方生活,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离婚手续一般应在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但若有的夫妻常年在外地生活工作,双方感情不和想要直接在当地离婚的话,也是可以的。
  • 有的外地是可以离婚的。根据我国婚姻登记的相关规定,离婚手续应在户口所在地办理。通过诉讼程序离婚,是有可能在外地办理的。夫妻俩常年在异地生活工作,并且有稳定的居所,感情不和离婚时,可以向对方连续居住超过一年的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