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民事执行,被执行人是一家汽修公司,进入执行程序2年多被执行人就是不给钱,经调查发现从15年执行至今,公司的现金账本显示累积有经营所得收取的服务费收入200多万(未扣除成本和税费),但是这些钱都根据公司账本统计出来的,都是公司流动现金收入边进边出,公司全部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中(支付工资、税费、货款、还借款),每月末账本显示没有钱了,案件执行款9万,长达2年多时间被执行人一直说没有钱就是不给,现在无其他财产法院无法继续执行,请问,律师,被执行人经营所得的200多万流动现金收入是否可以认定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法院判决?是否可以认定被执行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