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先生,你好,交通事故的障碍鉴定对象不服,重新进行障碍鉴定的时间是多长?有时间规定吗?a.a。

2021-04-06 14:23: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鉴定不服,如果符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可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重新鉴定。接受重新鉴定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条件,一般应当高于原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委托人同意的,也可以委托原司法鉴定机构,由其指定原司法鉴定人以外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下面是重新鉴定的规定。《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
    (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三)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四)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
    (五)法律规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其他情形。接受重新鉴定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条件,一般应当高于原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第三十条 重新鉴定,应当委托原鉴定机构以外的列入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委托人同意的,也可以委托原司法鉴定机构,由其指定原司法鉴定人以外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应当在治疗终结后及时鉴定。所谓治疗终结,一般指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在治疗终结后,伤者可向处理交通事故大队申请出具伤残鉴定委托书或者起诉后向法院申请伤残鉴定;鉴定时间不对会导致鉴定结论被推翻或不被法院采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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