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母亲去世,父亲再婚,已再婚三年,现在老房子已拆迁,分的两套房产,但父亲只要了一套房产,那套拿了现金,请问儿子还有没有权利分的房产,继母及其子女是否有权利分的房产?

2019-01-01 07:23: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父亲和继母没有共同财产的话,父亲立下遗嘱,则所有财产由你继承.如果和继母婚后有共同财产,则继母自己的财产你父亲不能立遗嘱指定你继承.如果拆迁则另当别论,即使继母分不到遗产,但如果因为户口在内或者其他因素被确定为安置对象的话,她也会有一定补偿.
  • 再婚共同财产,也可以是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有: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等。
      对再婚共同财产分割时,通常会依照男女平等的塬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塬则、照顾无过错方的塬则及有利于生产和方便生活的塬则进行分割。
  • 夫妻离婚时的房产分割办法:
    1,如果是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
    2,如果是一方婚购买,婚后共同偿还贷款的房产,离婚时可以双方协商处理,房产归购买方的,可对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如果是婚后购买的房产,离婚时双方协商分割,取得房产一方对另一方的出资及其增值部分应予补偿
    4,如果是婚后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并且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离婚时不能分割;双方父母出资的,视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取得房产一方对另一方的出资及其增值部分应予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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