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1月16号离职的,离职时这个单位领导表示次月会发放所有工资,过年后致电,说像我这样的情况公司是不会发放工资的,但我尽量帮你争取,下个月给你工资,3月,财务没空,不予工资,等下个月15号会给你工资,要我等她电话,4月16日,反过来质问我我给电话给她,他说15号已经发工资,今天不予发工资,下个月14号你再来,5月14号,她表示今天财务没空,就算你来也不会给你拿到工资,你下星期再来吧。5月21日,今天没空,你星期六再来??一定要是周六来,我已表示我周六这边的单位是不可能请假,能否调至周二,其实,她每天都在单位,公司财务就是他,就是不愿办理我这件事,我是按国家规定提前提出书面离职的,我15号离开也是她同意的,我还坚持做完所有工作16号中午12点才走,赶下午1点的车。有个同事比我先两天离职,她在该单位已有5年以上的工龄,是提前三个月提出的离职,现在单位领导说,他这个情况,按公司规定不能给工资,他这样做算不算违法呢?

2019-01-01 07:26:1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先协商,不成,申请仲裁

    一、如公司没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社保的。

    二、如公司一直没有签合同,也是违法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三、如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要承担赔偿金的,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两倍。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辞职,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四、如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公司还要支付失业保险金的。

    五、如果公司有加班行为,还要按法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六、如果公司克扣工资,还应足额支付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 劳动者因离职发生劳动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在30日内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离职是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通常称之为 “辞职权”。劳动者行使辞职权时,只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即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经过用人单位同意30天期满劳动合同正式解除。
  • 自己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除非是因为公司有以下违法行为导致你辞职的: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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