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刑事辩护律师:您好! 我是公司破产取缔职工,按道理员工能得到工作年限赔偿,就赔偿标准工资应当按停止劳动合同书生效日向前推12个月,按工作年限X12个月的平均收入=赔偿金。对不对?

刑事辩护
2021-04-06 20:54: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您好,是应该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 你好,如果是你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没有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提出解除,应当支付补偿金,补偿金是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乘以工作年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