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前夫已经支付了两年多,现在突然后悔,没有支付抚养费,借口不承认离婚协议书,前夫可以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吗

离婚
2021-04-06 23:22: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一,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第二,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第三,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前夫不直接抚养孩子的话,女方作为抚养方可以直接向前夫索要抚养费,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法院判决后,如果拒不执行的话,女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 对方不给抚养费的,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根据离婚协议向对方索取,如果对方不给,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如果有生效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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