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做餐饮个体户,请人的时候对每个员工都说过,如果不想做提前半个月跟我打招呼,我好请人,接替他的岗位,如果擅自离职,不打招呼,工资一分没有!到这这两个员工什么也没说,也不说请假,也不说不做,或者一个多月了,现在跟我讨要半个月的工资。还威胁我,说劳动法怎么样,说付出劳动必须要给工资,还威胁我,对于这种,不履行口头协议的员工,我该发放工资吗?我如果给了工资,以后员工都没有办法管理。而且,这两个员工走了,给我带来了很大的麻烦,岗位缺人,不能正常运作餐饮店,我和我爱人两个人一天要忙14个小时,他们的离职给我们也带来了很大的麻烦和损失。之后有员工说不做了,是按照我的规定提前半个月打招呼,半个月后离职我工资一分不少发放。但是对于这种不打招呼的,我该怎么处理?工资我是不会给的,就是她起诉我,或者找劳动局,我该怎么处理?

2021-04-07 06:1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